1.口腔诊所污水排放的标准 按照1983年6月1日我国经济**和国家卫生部批准试行的医院污水排放标准的要求,口腔诊所的污水经处理和消毒后应达到下列标准: (1)连续三次各取样500ml进行检验,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。 (2)总大肠菌群数每升不得大于500个。 (3)总余氯量为4-5mg/L。 (4)污水与氯接触时间不少于1小时。 2.污水处理和消毒设计要求口腔诊所的规模往往都不是很大,污水量也有限,因而在污 水处理的设计时一般只需制造一个污水处理池就可以了。诊所内所有的医用污水必须通过*管道输入处理池中进行消毒处理后才能排放。污水处理池的设计必须符合以下要求: (1)应远离*区和接待区,设计在较为隐、蔽的地方。 (2)有防腐蚀、防渗漏设施。一般采用lcm厚的高强度峦胶板制成。 (3)确保处理效果,安全耐用。 (4)操作方便,便于消毒和清物,并有利于操作人员的劳动保护。 3.诊所污水的消毒处理方法 口腔诊所的小型污水处理池一般采用定容定量的漂白粉投放消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