钢板桩型号与长度选型
型号选择:根据开挖深度确定,核心参考 “抗弯强度”——
开挖深度 3m 以内:选用拉森 III 型(截面高度 300-320mm,每米重量 40-55kg);
开挖深度 3-6m:选用拉森 IV 型(截面高度 400-430mm,每米重量 60-75kg),适配软土、砂土地层(如松原地区常见地层);
桩长确定:遵循 “桩长 = 开挖深度 ×1.2-1.5 倍” 原则,且桩底需低于管线开挖底标高 1.5-2m(防止坑底隆起、管涌),例如开挖深度 5m 时,桩长需 7-8m。
支护结构形式设计
污水管线支护以 “单排钢板桩” 为主,根据开挖深度增设内支撑:开挖深度≤3m:*内支撑,仅靠钢板桩自身刚度抵抗土压力;
开挖深度 3-6m:需设置 1-2 道内支撑(**用 H 型钢横撑,间距 3-4m),支撑两端与钢板桩焊接或用螺栓固定,且需施加预压力(设计支撑力的 70%-80%),防止支撑松动导致桩体变形。
周边保护设计
若管线紧邻既有建筑物(距离<5m)、地下管线(如给水管、燃气管),需额外设计保护措施:振动控制:选用低频率振动锤(≤20Hz),或采用静压沉桩,避免振动扰动周边建筑基础;
变形监测:在周边建筑、管线处布设沉降观测点(每 10m 一个),设计预警值(沉降≤5mm/d,累计≤20mm),*预警时需暂停施工调整方案;
避让设计:若钢板桩轴线与既有地下管线冲突,可局部调整支护轴线(偏移 0.5-1m),或采用 “短桩 + 高压旋喷桩防渗” 组合方案,避免破坏既有管线。